凤岗注册个体户所需资料
时间:2018-12-28 03:56:32

1、申请人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》;
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
3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
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,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;租用他人场所的,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;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,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、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、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。

4、《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(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方提交);

5、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;

6、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登记的,提交申请人签署的《委托代理人证明》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(本人签字)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(本人签字);

7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